近日,2026 年全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正式公布,这是该法施行三十余年来首次系统性大修,由 7 章 78 条扩充至 8 章 121 条,全方位规范刑罚执行、保障罪犯合法权益、规范监狱人民警察执法行为青海监狱。 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广东南沙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联络单位,华瑞兴律师事务所深度参与本次修法意见征集工作,立足刑事执行法律服务实务,聚焦监管执法、权利保障、程序规范等实务痛点提交 5 项针对性修改建议,全部被立法文本吸收采纳,以专业律师力量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国家刑事执行法治完善贡献南沙法治智慧。
本次《监狱法》全面修订,聚焦监管执法权责模糊、权利保障程序缺失、期限标准不明确、监管区域权责不清等长期司法实践难题。 华瑞兴律所刑事执行专业团队结合多年办理监狱法律援助、服刑人员申诉、暂予监外执行、监管侵权纠纷等案件一线经验,开展专项调研、座谈研讨,梳理实务中普遍存在的 5 类制度短板,形成专项修改意见稿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南沙基层立法联系点,相关修改逻辑与实操方案获得立法机关认可,全部转化为正式法条内容。
原条文第十九条禁止行为兜底项仅写 “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
我方修改建议:修改为 “其他违法或违反规定的行为”。
采纳价值:明确区分违法行为与内部违规行为,压实监狱人民警察执法红线,厘清追责边界,既规范民警日常管理行为,也为警务督察、国家赔偿、执法追责提供清晰法律依据,呼应新版《监狱法》新增 “法律责任” 独立专章的制度设计。
原第二十五条仅规定监狱转交法律援助申请,无时间约束。
我方修改建议:明确监狱收到申请后5 日内完成转交。
采纳价值:将罪犯法律援助流程时限法定化,杜绝实务中拖延转交、搁置申请问题,与新《监狱法》强化罪犯辩护权、律师会见不被监听等权利保障条款形成配套,打通服刑人员法律救济通道。
原第二十八条仅要求周边单位配合警戒,未界定 “监狱周边” 覆盖范围。
我方修改建议:新增 “监狱周围的覆盖范围距离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按照监狱不同的戒备等级予以规定”。
采纳价值:从立法层面统一监管安全距离标准,避免各地自行划定范围对周边企业、基层组织造成不合理限制;同时匹配新版《监狱法》按戒备等级分押分管、分级管理的改革方向,实现监管安全与地方经济发展双向平衡。
原修订稿拟将通知书发出期限定为 “五个工作日”。
我方修改建议:调整为 “五天内”,回归原有立法表述。
采纳价值:区分自然日与工作日,缩短近亲属获知服刑信息的等待周期,解决异地家属探视、家事沟通、民事事务处理等现实难题,落实人权保障原则,与新法总则 “尊重和保障人权” 立法精神保持一致。
原第四十六条未规定社区矫正机构向监狱管理机关通报死亡情况的期限
我方修改建议:知悉情况后5 日内完成通知。
采纳价值:补齐暂予监外执行全流程闭环管理漏洞,规范社区矫正、监狱、检察机关三方衔接流程,便于及时启动死亡调查、第三方司法鉴定程序,保障家属异议权与检察监督权落地,呼应新法罪犯死亡 “第三方鉴定” 重大改革。
本次大修重塑我国刑罚执行体系,9 大核心变化重塑司法文明:
华瑞兴本次提交的 5 项建议,分别从执法监督、法律援助、监管空间、家属权利、行刑衔接五大维度补强制度细节,让上述顶层改革落地具备可操作的时间、权责标准,填补立法实操空白。
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广东南沙基层立法联系点合作律所,本次多条建议被《监狱法》全面吸纳,是律所专业能力与立法服务工作的重要里程碑。未来,华瑞兴将持续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桥梁作用,深耕刑事执行法律服务领域,持续参与国家、地方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工作,以律师专业视角畅通民意立法传递渠道,助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同时面向社会开展新《监狱法》公益普法,为监狱民警、服刑人员家属、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免费法律解读与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