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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号文“见 ” | 8月PPP要闻合辑

2021-01-19


一、政策相关

2018/8/6

南京:养老服务PPP项目,土地使用权可以作价出资或入股


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市政府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意见中提到:

 要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能级,对在养老服务领域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方式的项目,可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建设;

 全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广养老服务类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发展模式,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发挥专业化优势,运用多种运作模式,参与医养结合类、社区居家服务类养老服务项目的合作建设、管理运营。


2018/8/7

城市轨道交通用地允许占用基本农田!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

近日,自然资源部下发《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明确将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支持的重大建设项目,军事国防类,交通类等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建设项目纳入用地预审受理范围。

其中交通类项目包含机场项目、铁路项目和公路项目三大类。铁路项目包含国家级规划明确的铁路项目,《推进运输结构调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的铁路专用线项目,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城际铁路建设规划明确的城际铁路项目,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明确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并要求严格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论证,严格用地预审事后监管。


2018/8/8

发改委印发《2018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各项部署,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出2018 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即:建立健全企业债务风险防控机制,深入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加快推动“僵尸企业”债务处置,协调推动兼并重组等其他降杠杆措施,完善降杠杆配套政策,做好降杠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服务监督等。


2018/8/8

中央最严土地政策!建设用地“批而未供”的省市,一律减少用地指标!

土地资源,是各地经济发展的根基!原国土资源部刚刚出台建设用地新规:即日起,全国所有省市,建设用地指标与增存直接挂钩,凡建设用地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多和处置不力的地区,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时,减少20%!也就是说,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有地不供应”现象将不被允许,非要逆流而上,只会让土地指标流失!


2018/8/9

财政部印发《跨省域补充耕地资金收支管理办法》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资金收支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16号)部署要求,推动相关工作顺利实施,财政部制订了《跨省域补充耕地资金收支管理办法》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资金收支管理办法》。


2018/8/10

广东省明确落地率低于20%的地级市暂停入库申请  | 附《广东省PPP项目库审核规程》

为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运作,进一步完善我省PPP项目库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财办金〔2017〕92号)及有关规定,省财政厅对2016年印发的《广东省PPP项目库审核规程(试行)》进行了修订。


2018/8/12

海口市明确政府债务化解详细计划,两年内债务率风险控制在110%警戒线内

党中央高度重视债务管理和风险防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为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助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财预(〔2015〕225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琼府函〔2017〕175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2018/8/12

银保监会发声:落实无还本续贷(附详细解读)

近期,银保监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相结合,通过推动机制创新、加大政策扶持、完善激励措施,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增强银行保险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意愿,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实体经济与金融良性循环。


2018/8/13

城轨审批恢复,发改委审议通过长春市第三期城市轨道交通建设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长春市第三期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已在国家发改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的消息。

长春市第三期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共计8条线路,总长135.4公里,包括:5号线一期工程(19.5公里)、6号线工程(29.7公里)、7号线一期工程(22.5公里)、空港线一期工程(33.3公里)、双阳线一期工程(11.3公里)、2号线东延工程(9.1公里)、4号线南延工程(7公里),3号线南延工程(3公里);总投资787.32亿元,资本金比例为40%,其余资金由国内银行贷款解决;规划年限为2018-2023年。

长春第三期获批,是国家轨道交通审批暂停近一年后再次启动规划审批工作。


2018/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