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4曰下午,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前往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就关于开展政府合同管理进行调研,参加会议有广州市法制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林琦,黎丽红处长,杨蕾副主任,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辉及总法律顾问张涛,及广州市法制办合同范本专项法律顾问华瑞兴律师事务所魏济民律师。
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展集团)成立于1989年9月,注册资本10亿元,是广州市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机构,主要从事综合能源和基础产业的投资、经营和管理。
目前发展集团拥有包括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州控股)、广州电力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电力集团)、广州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等全资、控股企业40多家。
在电力产业方面,发展集团拥有全资、控股和参股发电生产企业14家。目前营运的主要电力项目有广州珠江电厂、广州发电厂、广深沙角B电厂和员村热电厂,在建项目有珠江LNG联合循环发电厂、广东汕尾发电厂、贵州盘南电厂和广州新塘工业园区旺隆热电厂。
在基础设施产业方面,发展集团投资了广州新机场、新机场高速公路、广州北二环高速公路、广州南沙管道燃气等基础设施项目,并积极参与广州南沙开发区的水务工程项目的建设。目前发展集团基础设施产业的资产规模已达100亿元。
在能源物流产业方面,发展集团立足珠江三角洲地区,在广州南沙建设世界级的能源物流基地。2003年,发展集团属下广州控股的煤炭年经营规模达到了620万吨,占广东煤炭市场份额的17.8%,居第二位。在广州南沙,广州控股与BP石油合资建设了库容达36.6万立方米的世界级油库,并与广州港务局合资建设了相配套的8万吨级石油化工码头,积极拓展油品经营业务。
发展集团先后进入 “2002年广东省工业50强”、“中国最大500家企业”和“2004年中国企业500强”,目前是广州市国有资产规模最大的企业之一。